网站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我国首批4项电子商务国家标准在杭州通过专家审定

2017-05-23 16:51

分类:行业新闻

导读:目前第一批7项国家标准中,已有《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术语》、《电子商务交易产品可追溯性通用规范》、《电子商务平台产品信息展示要求》和《电子商务平台商家入驻审核规范》等4项标准通过专家审定,其他3项还在编制审批阶段,预定年内全部发布。

5月22日,全国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第二次会议在杭州举行。

会上,4项电子商务国家标准通过专家审定。据悉,另有3项国家标准预计将在年内全部发布。

2016年4月6日,全国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全标委”)在杭州成立。

一年多来,全标委规划了涵盖5大体系20个分项、共125个标准的标准体系,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向“标准化+”发展转变。

“全标委的主要工作,是建立健全电商领域的相关标准,这对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把握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主动权具有重要意义。”全标委秘书处相关负责人许愿君介绍,目前第一批7项国家标准中,已有《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术语》、《电子商务交易产品可追溯性通用规范》、《电子商务平台产品信息展示要求》和《电子商务平台商家入驻审核规范》等4项标准通过专家审定,其他3项还在编制审批阶段,预定年内全部发布。

杭州是电子商务的先行之地。“自全标委秘书处落户杭州以来,在政策引领、资源保障、机制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杭州政府都给予大力支持。” 许愿君介绍,今年杭州成立了杭州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园;此外,杭州还与国家标准委签订了《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 助推杭州城市国际化建设合作备忘录》,创新成立了杭州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下一步,全标委还积极发动全国更多的电子商务优强企业参与标技委各项工作,制定更多更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的“中国标准”。

四项通过专家投票的电子商务国家标准介绍:

1. 《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术语》

该国家标准由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标准对目前电子商务质量管理中使用的、已约定成俗的和相关要求涉及的80余个术语和定义进行规定。通过对概念的严格定义,选择或确立最恰当的术语,减少多义和同义现象,以避免信息交流过程中的歧义和误解。 该标准适用于电子商务平台的质量管理和监管部门对电商的质量监管,也适用于消费者与平台的沟通约定和监督。

2. 《电子商务交易产品可追溯性通用规范》

该国家标准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起草,规定了电子商务交易产品可追溯性的原则,一般追溯流程,对追溯参与方、追溯信息的要求,实施追溯和召回,并给出追溯流程示例。适用于对电子商务交易产品的追溯和管理。

该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从政府角度,明确电商交易产品质量责任主体,实现电商交易产品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落实、问题产品可召回”作为加强电商质量监管的辅助手段。从企业角度,指导电子商务供应链各参与方建立可追溯体系,解决目前我国各类追溯体系信息编码格式不统一、标识方式不一致,不便于信息交互的问题。从消费者角度,解决电子商务交易信息不对称性的问题,让消费者及时了解各环节的关键追溯信息以及产品质量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3. 《电子商务平台商家入驻审核规范》

该标准由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负责主起草,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商家进入平台时的基本要求、资质要求、审核内容、结果反馈和商家信息更新等要求。该标准的制定是商家进入交易平台设置了质量的门槛,为平台招商入驻及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入驻审核的重要依据,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对促进电子商务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保障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4. 《电子商务平台产品信息展示要求》

该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产品信息展示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展示内容和方式等,为电子商务平台的产品信息展示提供指南,促进电商平台销售产品的信息展示规范化,从而保障消费者权益。